初中思想政治课教学案例主题:依法治国新课改、新理念给思想政治课带来了新的契机,学生由以前的厌学、苦学,变成了现在的乐学、善学。结合政治课开卷考试的特点,应该在实践活动中加深对理论的理解,使学生对贴近生活的事例展开热烈的讨论,在轻轻松松中加深了理解,提高了能力。如在讲授《依法治国》一课时,我设计了如下情形:探究:现实生活中怎样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呈现几个司法案例教师组织学生看录像。共有三组镜头。镜头一:公诉机关指控,三鹿集团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国家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患病婴幼儿的检查和医疗救治,众多奶制品企业和奶农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009年1月2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7411万元。中国法律规定,被告人如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镜头二:2010年5月21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4月14日下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四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文强曾是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必究)镜头三:2012年5月18日,厦门市中级法院对赖昌星一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定,从1995年12月至1999年5月,赖昌星犯罪集团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等普通货物案值人民币273.95亿元,偷逃应缴税额139.99亿元,向64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3912.89万元。(执法必严)问题:上述案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哪方面内容?学生:小组讨论。学生张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老师:通过讨论,我们知道了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实现这四个方面的统一,社会主义法制的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国家的长治久安才有保证。看着这热烈的场面,我不禁想到:原本理论性很强、很枯燥的一个问题,在老师的引导、学生们的自主探究中,轻松得到了解决。而且,学生的分析能力、表达能力、思维能力都得到了锻炼,学习的主动性也得到了提高。是新课改、新理念改变了以往“填鸭式”教学方式,激活了政治课这潭死水,让学生在自主、探究、合作的过程中,真正做了学习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