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支(支部)委员会选举操作程序、办法、具体做法参考材料(共九件)一、总支(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基本做法党章规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根据这一规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应及时进行改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根据上述规定,按期改选支部书记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党的上一级委员会批准,支部委员会才可以提前或延期选举
延长改选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党支部(总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不排列届数,也不排列计算次数
二、支部委员会选举的基本原则1.按期改选的原则
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按期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改选,这是党员正常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
2.民主推选候选人的原则
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应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提出,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也可以经过预选产生候选人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3.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原则
党章现定:“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选举的全过程都应始终尊重和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4.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原则
无记名投票,是指选举人在选举时不公开署名的投票方法
它可以使每个选举人自由地、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防止个别人对不赞成自己的人打击报复;可以激发选举人的主人翁责任感,以庄重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权利,从而保证选举的准确性
三、总支、支部委员会选举的形式1、直接选举
即召开党员大会,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本次选举不采用)2.差额选举
差额选举亦称“不等额选举”,即选举时实行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人名额的选举办法
差额选举的具体形式有两种: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的差额为20%(本次选举采用)二是在正式选举前,采用差额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