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支(支部)委员会选举操作程序、办法、具体做法参考材料(共九件)一、总支(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基本做法党章规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根据这一规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应及时进行改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根据上述规定,按期改选支部书记。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党的上一级委员会批准,支部委员会才可以提前或延期选举。延长改选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党支部(总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不排列届数,也不排列计算次数。二、支部委员会选举的基本原则1.按期改选的原则。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按期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改选,这是党员正常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2.民主推选候选人的原则。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应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提出,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也可以经过预选产生候选人然后进行正式选举。3.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原则。党章现定:“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选举的全过程都应始终尊重和体现选举人的意志。4.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原则。无记名投票,是指选举人在选举时不公开署名的投票方法。它可以使每个选举人自由地、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防止个别人对不赞成自己的人打击报复;可以激发选举人的主人翁责任感,以庄重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权利,从而保证选举的准确性。三、总支、支部委员会选举的形式1、直接选举。即召开党员大会,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本次选举不采用)2.差额选举。差额选举亦称“不等额选举”,即选举时实行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人名额的选举办法。差额选举的具体形式有两种: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的差额为20%(本次选举采用)二是在正式选举前,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四、支部委员会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写请示报告。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改选事项。将改选的时间、下届支委会委员的设置人数和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报告(本次选举已完成)2.准备工作报告。支委会起草、讨论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的内容:回顾和总结本届支委会过去的工作,针对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下届支委会的工作提出建议。3.进行选举教育。支委会在选举前,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选举的意义和选举知识的教育,使党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选举活动,慎重对待选举工作,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4.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编号或作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划为序(从少到多)排列。选票上要加盖支部印章。会场的布置要庄重、朴实。前方正中可悬挂党旗,党旗上方悬挂“中国共产党XXX总支、支部选举大会”横幅。五、召开选举大会的程序选举是党内一项十分严肃的事情,应提前通知党员作好准备,准时参加会议。除因特殊情况请假并获准者外,不得无故缺席。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是按照中组部的答问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见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但尚未转走的等。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选举,但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会议由上一届支委会主持,要严格按程序进行:l.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会议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或达到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2、宣布开会,全体起立,奏《国际歌》。主持人报告参会党员符合法定人数。3.作工作报告。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全体党员对工作报告的意见。根据本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