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推进仿制药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要求,制定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中普通口服常释制剂申请生物等效性(Bioequivalence)豁免
该指导原则是基于国际公认的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BiopharmaceuticsClassificationSystem,以下简称BCS)起草
一、药物BCS分类BCS是按照药物的水溶性和肠道渗透性将药品分类的一个科学的框架系统
当涉及到常释制剂中活性药物成分(ActivePharmaceuticalIngredient,以下简称API)的体内吸收速度和程度时,BCS系统主要考虑以下三个关键因素,即:溶解性(solubility)、胃肠道的渗透性(intestinalpermeability)和溶出度(dissolution)
(一)溶解性溶解性分类是根据申请生物等效豁免制剂的最高剂量进行界定
当制剂最大规格对应的API在体积为250ml(或是更少)、pH值在1
8范围内的水溶性介质中自由溶解,则可认为该API是高溶解性的药物
250ml体积估算值是参照《化学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志愿者空腹时服药所规定用一杯水的体积
(二)渗透性渗透性分类与API在人体内的吸收程度相关(指单一剂量吸收的部分,而不是全身的生物利用度),与API在人体肠道膜间质量转移速率直接相关,或者也可以考虑其他可以用来预测药物在体内吸收程度的非人体系统(如使用原位动物,体外上皮细胞培养等方法)对渗透性进行分类
当一个口服药物采用质量平衡测定的结果或是相对于静脉注射的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