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奖惩制度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并为了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全体教师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学校特拟订以下奖惩制度:一、全园教师必须讲普通话,使之成为学校工作语言,上岗的教师必须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40周岁以下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
二、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力争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国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三、全园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家长工作中必须正确使用普通话和书写规范的文字,不得写简化字
要使普通话之成为学校工作语言,力争在校园内100%使用普通话
四、学校语言文字督查小组对各办公室和幼儿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通报抽查情况,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
五、对教师的抽查结果同考核、评优以及相关待遇挂钩:凡学年度内被学校批评两次的人员,该学年度个人考核等次不能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学校先进个人
同时在园内100%使用普通话并把它列入评比文明组室的条件之一
六、对坚持在幼儿园中说普通话、书写规范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对在各类语言文字竞赛活动中获奖的教师、幼儿给予相应的奖励
对向校报、语委办网站、各类杂志等投递稿件并被采纳的,每篇给予适当的奖励费;对积极参加市级、区级、校级组织的语言文字竞赛活动的人员学校给予相应的配套奖励费
七、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普宣传周活动,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班级的依据之一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
未达标教师,原则上不聘用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