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设计规范(JGJ103-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分的修订内容,对修订进行了说明
新的《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已经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与原规范JGJ102-96相比,修订和增加了不少内容,以下对其设计部分作一简要的介绍
一、总则(一)增补了新的幕墙类型规范是已有成熟经验的归纳、总结,不是对前沿技术的介绍和前瞻
96规范编制时,点支承幕墙在国内尚少应用,经验不多,因此没有纳入规范
几年来,我国点支承幕墙在各种建筑中大量采用,形式多样,技术水平迅速提高,因此2003版本修订时,增补了点支承幕墙设计、制作、安装、验收等方面的内容
目前已有许多工程采用了各种形式的新型幕墙,如框点混合支承的幕墙;全玻幕墙类的槽形玻璃幕墙;点支承幕墙类的背栓式支承幕墙、单层索网幕墙,此外还有双层通风幕墙、智能化幕墙、光电幕墙和液晶显示幕墙等
这些内容尚未纳入2003版本的条文中
目前规范版本中尚未纳入的技术内容,可在工程中先行应用,在应用中不断总结经验,使之成熟后,纳入将来的规范版本中
(二)扩展了规范的适用范围规范的适用范围不等同于该技术的适用范围
在编制96年版本时,国内已建玻璃幕墙最高的是金茂大厦(420m)、地王大厦(325m)、中信大厦(320m),而且超过150m高度的建筑已有四十余幢
当时国外最高的玻璃幕墙达445m(芝加哥西尔斯大厦)
但是考虑到规范主要面向量大面广、技术成熟的工程,因此规定了规范的适用范围是150m高度以下的玻璃幕墙工程
96规范颁布七年来,国内总结了大量工程经验,超过150m的幕墙技术已十分成熟,因此2003年修订版本中,不再规定本规范的适用高度的上限,但相应增加了超过200m高度玻璃幕墙要进行风洞试验研究的内容
(三)更合理地区分条文的宽严程度2003年版本首先区分了强制性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