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097海水水质标准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4284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3.术语和定义3.1城镇污水(municipal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3.2城镇污水处理厂(municipalwastewatertreatmentplant)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3.3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primary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4.技术内容4.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4.1.1控制项目及分类4.1.1.1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项。4.1.1.2基本控制项目必须执行。选择控制项目,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水处理厂接纳的工业污染物的类别和水环境质量要求选择控制。4.1.2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4.1.2.1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4.1.2.2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排入GB3838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4.1.2.3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IV、V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4.1.2.4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4.1.3标准值4.1.3.1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项目,执行表1和表2的规定。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L表1序号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A标准B标准1化学需氧量(COD)5060100120①2生化需氧量(BOD5)10203060①3悬浮物(SS)102030504动植物油135205石油类13515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1257总氮(以N计)1520一一8氨氮(以N计)②5(8)8(15)25(30)一总磷(以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11.5359P计)2006年1月1日起建设的0.513510色度(稀释倍数)3030405011pH6—912粪大肠菌群数(个/L)103104104一注: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大于35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60%;BOD大于16Omg/L时,去除率应大于50%。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0°C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S120°C时的控制指标。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L表2序号项目标准值1总汞0.0012烷基汞不得检出3总镉0.014总铬0.15六价铬0.056总砷0.17总铅0.14.1.3.2选择控制项目按表3的规定执行。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L表3序号选择控制项目标准值序号选择控制项目标准值1总镍0.0523三氯乙烯0.32总铍0.00224四氯乙稀0.13总银0.125苯0.14总铜0.526甲苯0.15总锌1.027邻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