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新课标高考文科数学考试大纲I
考试性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
按己确定的招生计划
德、智、体全面衡量
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考试内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搞好总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1和系列4的内容,确定文史类高考数学科考试内容
数学科考试,要发挥数学作为主要基础学科的作用,要考察考生对中学的基础知、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要考查考生对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本质的理解水平,要考察考生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1
知识要求知识是指《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脸)》(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1和系列4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期、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孩进行运其
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
各部分知识的整体要求及其定位参照《课程标准》相应模块的有关说明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
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了解,知道、识别,模仿,会求、会解等
(2)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
知道知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做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进行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描述,说明,表达,推测、想象
比较、判断,初步应用等
(3)掌握:要求能够对所列的知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