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的通知各镇中小学、县直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的通知》(鄂教师〔2012〕1号)和《〈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县教育局安排,拟于2014年12月下旬至2015年3月中旬对全县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进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4年度学时登记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集中培训登记内容:①京山县教育管理干部远程培训(230人,80学时);②国培计划(2013)—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681人,80学时);③学校(幼儿园)卫生保健教师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培训(90人,12学时);④京山县生态德育模式全国推广项目教师培训(66人,12学时);⑤学历提高培训(2014年取得毕业证书)(30学时);⑥参加市以上集中培训凭“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登记卡”或“结业证书”原件登计学时;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6学时)。校本培训指由学校组织的各类业务研修活动(含教师自修活动、校际研修活动、网络研修活动等)和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相关的教科研著作、论文、获奖证书等);校本培训学时以学校实际开展的活动材料、教科研成果(刊物或证书)等为依据,按照材料、成果的多少,分等级确定登记学时,最低等级的教师登记学时不少于36学时。2014年度培训学时填写在第4页。二、各中小学校要建立本校教师培训台帐和教师培训档案。台账反映本校教师在本周期(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内截至目前培训学时完成的情况。台账要作为学校安排教师参加培训的依据,防止出现培训不均衡的情况。档案收录教师参加培训的原始资料、培训证明材料、学习竞赛及科研成果等,做到“一人一袋,一年一册,专人保管”。三、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迅速通知本校(单位)教师提供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登记卡”或“结业证书”原件(集中培训第①②③④⑤项由县继教中心提供培训证明),并组织专人认真核对填写,县继续教育中心核实盖章。四、各镇(校)学时登记时间见下表。时间单位时间单位12月29日坪坝1月13日绿林12月30日罗店1月14日曹武12月31日三阳1月22日永兴1月5日宋河1月23日孙桥1月6日永隆1月26日上午实验小学1月7日石龙1月26日下午京山小学1月8日雁门口1月27日上午实验中学1月9日钱场1月27日下午绀弩中学1月12日杨集1月28日新市镇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京山县直属机关幼儿园、京山外校要补登2011—2013年学时(补登办法咨询县继教中心,电话:6201937,联系人:邱子华,手机:15872978501),上述单位和京山特校、京华小学2014年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安排在2015年春季开学后,具体时间另定。局二级单位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参照初中、小学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京山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