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的通知各镇中小学、县直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的通知》(鄂教师〔2012〕1号)和《〈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县教育局安排,拟于2014年12月下旬至2015年3月中旬对全县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进行登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4年度学时登记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度集中培训登记内容:①京山县教育管理干部远程培训(230人,80学时);②国培计划(2013)—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681人,80学时);③学校(幼儿园)卫生保健教师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培训(90人,12学时);④京山县生态德育模式全国推广项目教师培训(66人,12学时);⑤学历提高培训(2014年取得毕业证书)(30学时);⑥参加市以上集中培训凭“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登记卡”或“结业证书”原件登计学时;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6学时)
校本培训指由学校组织的各类业务研修活动(含教师自修活动、校际研修活动、网络研修活动等)和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相关的教科研著作、论文、获奖证书等);校本培训学时以学校实际开展的活动材料、教科研成果(刊物或证书)等为依据,按照材料、成果的多少,分等级确定登记学时,最低等级的教师登记学时不少于36学时
2014年度培训学时填写在第4页
二、各中小学校要建立本校教师培训台帐和教师培训档案
台账反映本校教师在本周期(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内截至目前培训学时完成的情况
台账要作为学校安排教师参加培训的依据,防止出现培训不均衡的情况
档案收录教师参加培训的原始资料、培训证明材料、学习竞赛及科研成果等,做到“一人一袋,一年一册,专人保管”
三、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迅速通知本校(单位)教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