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违约及其救济方法授课人:孙宗亮违约及其救济方法违约(BreachofContract)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行为。违约及其救济方法违约及其救济方法例如,在合同成立后,卖方出现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货物,或交付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或者买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货款等等都属于违约行为。除合同或法律上规定的属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者外,违约方都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也就有权依据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向违约方提出违约救济。大陆法的规定违约及其救济方法以过失责任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英美法的规定一切合同都是“担保”,只要债务人不能达到担保的结果,就构成违约,应负责赔偿损失。违约及其救济方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也未明确规定违约必须以当事人有无过失为条件。《公约》第25条:只要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的结果使另一方蒙受损害,就构成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大陆法的规定违约及其救济方法违约分为:不履行债务和延迟履行债务不履行债务,也称为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债务,也称为给付延迟,是指债务人履行期已届满,而且是可能履行的,但债务人没有按期履行其合同义务。违约方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则要看是否有归责于他的过失。如果有过失,违约方才承担违约的责任。英国法的规定违约及其救济方法《英国货物买卖法》将违约的形式划分为:违反要件和违反担保违反要件(BreachofCondition)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中重要的、带有根本性的条款。按英国法,买卖合同中关于履约的时间、货物的品质和数量等条款都属于合同的要件。违反担保(BreachofWarranty)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中次要的、从属于合同的条款。美国法的规定违约及其救济方法把违约划分为:轻微的违约和重大的违约。轻微的违约(MinorBreachofContract),是指债务人在履约中尽管存在一些缺陷,但债权人已经从合同履行中得到该交易的主要利益。例如履行的时间略有延迟,交付的货物数量和品质与合同略有出入等。重大的违约(MaterialBreachofContract),是指由于债务人没有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有缺陷致使债权人不能得到该项交易的主要利益。在重大违约情况下,受损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还可以要求赔偿全部损失。《公约》的规定违约及其救济方法将违约划分为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根本性违约(FundamentalBreachofContract):“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性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的一方并不预知而且同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非根本性违约(NonfundamentalBreachofContract):不构成根本性违约的情况。从法律结果看,《公约》认为,构成根本性违约,受害方可解除合同,否则只能请求损害赔偿。救济方法(Remedies)是指一个人的合法权利被他人侵害时,法律上给予受损害一方的补偿方法。违约及其救济方法纵观各国法律,其法律规定的基本救济方法可概括为三种:实际履行、损害赔偿和解除合同。实际履行有两重含义:一是指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他按合同规定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能用其他的补偿手段,如金钱来代替;违约及其救济方法二是指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实际履行之诉,由法院强制违约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他的义务。大陆法的规定违约及其救济方法实际履行作为一种主要的救济方法。按照大陆法的原则,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但是,法院只有在债务人履行合同尚属可能时,才能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如果出现实际履行不可能的情况,如买卖的特定物已被烧毁,法院就不会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在实践中,当事人提起实际履行之诉的情况并不多见。英美法的规定违约及其救济方法将实际履行作为例外的辅助性的救济方法。强制债务人具体履行某种人身性质的义务,是对“个人自由”原则的过分干预,是违反宪法精神的,故英美法中并未规定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