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油气区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二、油气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课件主要内容(一)基本要求1、动土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必要时制定动土HSE作业计划书
2、动土作业开始前,应明确标注地下设施的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危害
3、地面动土深度超过0
5米、在墙壁开槽打眼,应办理动土作业许可票
4、在坑、沟槽的上方、附近放置物料和其他重物或操作动土机械、起重机、卡车时,应在边沿安装板桩并加以支撑和固定,设置警示标志或障碍物
一、油气区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二)保护系统1、对于挖掘深度6米以内的作业,应设置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土板等保护系统,并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值(高宽比)
2、保护性支撑系统的安装应自上而下进行,所有部件稳固相连,严禁用胶合板制作构件
3、挖出物至少应距坑、沟槽边沿0
8米,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
5米,坡度不大于45度
一、油气区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邻近结构物1、如果动土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结构物,应当使用支撑系统或其他保护措施,并保护员工免受伤害
2、不得在邻近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面下或挡土墙的底脚下进行动土,除非在稳固的岩层上动土或已经采取了预防措施
一、油气区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四)安全进出口1、动土深度超过1
2米时,应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
2、作业场所不具备设置进出口条件,应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一、油气区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五)现场排水1、如果有积水或正在积水,不得进行动土作业
应采用导流渠,构筑堤防或其他适当的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挖掘处,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排水
2、在解冻期和雨季进行动土施工作业时,应做好地面、地下排水,严防发生渗水,造成塌方
一、油气区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六)危险性气体环境1、对深度超过1
2米,可能存在危险性气体的动土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