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经济法是一门理论性很强,实践性更强的课程,它的表现形式以抽象的概念、制度、标准等为主,对于实践经历的在校生来说要理解其中的理论知识比拟困难
案例教学法最早可溯源至1870年哈佛大学法学院兰代尔教授的判例教学法教学改革,首次在教学中使用判例集代替了过去的教本
判例教学法以法院判例为教学内容,学生在课堂上充分参与讨论,迎合了英美法系国家以判例为法律渊源的特点
因此,判例教学法逐渐确立了其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中的主导地位,并被美国法学教育的精华[1]
判例教学法于20世纪80年代末引入中国,借鉴此种教学法科学合理的局部,结合我国的法学教育背景和成文法法律体系,形成了适合我国法学教育环境的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是指在法学教学中,通过教师引导学生自主分析和研究现有案例解释成文法内容以及利用法律分析研究案例以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教学方法,它是以学生为主体、以行动为导向的“互动式”教学方法
经济法是一门理论性很强,实践性更强的课程,它的表现形式以抽象的概念、制度、标准等为主,对于实践经历的在校生来说要理解其中的理论知识比拟困难
而案例分析法恰恰是坚持理论联系实践,把课堂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结合起来,以生动的案例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兴趣,让抽象枯燥的经济法知识变得详细生动、形象有趣
所以,如果可以成功地将案例分析法运用于经济法教学中,就能够培养学生系统掌握理论知识和提高其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到达培养能力型、素质型人才的教学目标
(一)案例引入教师根据教学目标选取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案例,案例最好是贴近学生生活或者最近发生的现实案例,并在课前把案例相关资料发给学生,启发学生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来思考分析案例的观点
为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教师还可以通过图文并茂、视听结合的多媒体形式难学生展示相关案例
因为多媒体教学详细形象生动、信息量多、故事情节有趣等特点,将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