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8:2014年江西并网发电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考核评比实施细则1
1继电保护是电网安全的屏障,是保证电力设备安全和防止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的最基本、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技术手段
为了正确配置和使用继电保护装置,加强并网发电企业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简称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继电保护运行可靠性,保证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参照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华中电网保护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试行)》及赣电生〔2010〕119号“关于调整和明确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及技术监督职能的通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和归口管理的原则,不断依靠先进技术,分级进行技术监督
3本细则实施技术监督主要任务是:督促各并网发电企业、各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发电集团、国网公司、省电力公司颁发的继电保护标准、规程、规定、条例、反措等技术法规
对继保装置的检验、运行维护、技改大修进行检查监督;对入网设备进行把关监督;对运行中装置及有关回路缺陷进行跟踪监督;对试验设备进行定期监督;对保护人员和运行人员进行素质监督,即对电力生产全过程的继电保护实施技术监督
同时对继电保护运行和管理指标进行考核
4江西并网发电企业应开展继电保护技术监督
各级领导应积极支持继电保护技术监督部门和专职人员正常行使监督职能
各并网发电企业应建立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机构并制定相应的办法和考核细则
5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必须实事求是,不得以行政命令代替正常的技术监督;应坚持以质量为中心,标准为依据,计量为手段的原则,建立健全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各有关单位(企业),应建立从设备选型到安装调试、定期校验一整套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1本细则适用于江西省并网发电企业继电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