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教监〔2012〕518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纠风领导小组关于批转《2012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现将省纠风领导小组《关于批转的通知》(豫纠组〔2012〕2号)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纠风领导小组关于批转《2012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1—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二一二年六月十一〇日—2—河南省纠正行风不正之风领导小组文件豫纠组〔2012〕2号河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批转《2012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研究制定的《2012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3—省纠风领导小组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传达至所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2012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关于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经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研究同意,现就2012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4—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2012年的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