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级审计部门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路径内部审计是当前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各类经营主体的一种重要管理方式,对机构内部风险防范、内部控制、效益提升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20XX年1月,国家审计署颁发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x号),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各项原则和范围,为深入推进内审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县一级内审工作受实际条件的制约开展的还不够深入,在内部审计规范化、职业化、制度化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建立与完善县级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培训体系、监督体系等相关方面的工作进行研究,对县级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路径进行简要探讨。一、建立内部审计管理体系目前,县一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建立了内审机构,并开展内审工作的比例较低。一些已经设立的内审机构往往与财务部门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或是临时安排人员开展内审工作,导致责权不清,管理体系混乱,不能发挥相应作用。因此,基层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进行指导监督的第一步就是要帮助各类被审计单位建立或是理顺内部审计管理体系。笔者认为,一个完整的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应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内部审计保障体系;二是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三是内部审计领导体系。三个体系相互支撑,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一)建立内部审计保障体系。“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财力和物力支持是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在大中型企业中,内审人员的数量一般按照员工规模的一定比例进行设置,如银行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按员工总人数的1%配备。审计部门可将其作为参考,根据相关单位的职能和业务类型以及资金规模等特点,指导被审计单位配备合理的人员编制和预算。同时,审计部门可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开展审计时所需第1页共7页的电脑、软件以及相关的档案存放设施等物质保障条件逐一提出合理建议。考虑到基层单位部门人员数量有限,可将标准适当放宽,但要保证专门从事内审工作的人员不要少于2人。不能达到这一要求的可以考虑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补充人力的不足。(二)建立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体系。内审机构成立时,审计部门需要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内部审计人员准入标准和培训管理体系。重点是提出内审从业人员所需的职业资质和业务能力清单,对内审机构人员的职能、权限、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具体从事内审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并不限于这些条件:掌握审计及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审计或者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审计技能,包括正确运用内部审计程序、方法和专业知识的能力;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和文字表达的能力。(三)建立内部审计领导体系。内部审计不仅局限于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同时还承担着“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重要责任,其职能已经由一般性的经济监督转向了对工作绩效、政策执行、发展规划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以及建议,是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明确提出:内部审计机构或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应当在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因此,审计部门在指导内审机构成立时,应当以独立性、权威性为原则提出内部审计管理架构的意见建议,确保内部审计部门置于主要领导层的直接管理。同时,要帮助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审计制度,例如各单位自己的《内部审计条例》及《实施办法》等基础性的规章,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内部审计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大型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图)二、建立人员激励考评机制要将内审机构的价值充分发挥出来,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考评机制,否则就会空耗人力、物力资源,出现“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使其成为摆设。然而基层的各类单位或部门一第2页共7页般都缺乏相应的内审管理经验。因此,审计部门要指导帮助相关单位建立合适的考评机制。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目标管理。内审工作考评机制的重点无疑是对工作目标达成情况的跟踪和评定。但如果仅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