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应县委宣传部宝应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宝委宣〔2018〕42号——————————★——————————关于开展全县公益广告宣传评比活动的通知各镇党委,县各部、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普及主流价值、传播文明理念、引领时代新风的重要作用,在全县营造良好的公益宣传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公益广告宣传精品评比活动。具体通知如下:一、宣传内容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梦”、“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文明创建以及优秀传统文化等。2、扬州文明有礼二十四条。主要包括文明用餐、清洁卫生、公共场所、安全出行、爱我家园、热情待客等六个部分。3、“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主要包括文明交通、文明旅游、公共礼仪、尊德守法、勤俭节约、移风易俗等。4、善行义举好人榜。主要以“宝应好人”为重点,包括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宣传。5、未成年人公益宣传。主要包括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未成年人关爱、八礼四仪、美德少年宣传等。6、志愿服务宣传。主要包括志愿精神弘扬、志愿知识传播、志愿者礼遇等。二、宣传要求各镇区、部门、单位、学校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要求,在社区小区、大街小巷、公园广场、商场超市、服务窗口、户外阵地以及校园内外、单位内部等相关点位,充分利用铁艺雕塑、景观小品、户外广告牌、墙贴、电子屏、戗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具体见宝长效办〔2018〕1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三、评比标准1、内容完整。各镇区、部门、单位、学校要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要求和自身实际,保证所有公益广告宣传内容的完整齐全。并且要做好公益广告成品的验收,确保内容准确无误。2、覆盖面广。各镇区、部门、单位、学校要宝长效办〔2018〕1号文件要求,在所辖村居、负责路段、服务窗口、所属阵地以及单位内部等所有点位开展公益广告宣传,不留空白。3、数量达标。各镇区、部门、单位、学校要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关于公益广告宣传“抬头可见、立足即观”的要求,确保公益广告分布合理、数量达标。4、形式多样。充分利用铁艺雕塑、景观小品、户外广告牌、宣传栏、墙贴、电子屏、戗牌等多种形式,提升公益宣传成效。5、外形美观。各镇区、部门、单位、学校要按照将公益广告宣传融入群众生活环境和要求,突出公益广告的设计,做到外形美观、创意新颖。三、活动分组为提高活动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活动先按4个组分别评选出优秀奖,再从4个组的优胜者中评选出10个精品奖。1、镇区组。14个镇区要对照评比要求对本镇区集镇、公共场所以及所有社区、村积极开展排查,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和补充完善。活动将评选出10个公益广告宣传优秀镇区奖。2、机关部门组。全县所有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部门(获评或预申报省、市级文明单位的除外)要积极参加活动,以评比促进单位内部、包路包段区域以及所管理的公共场所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提升。活动将评选出20个公益广告宣传优秀部门奖。3、文明单位组。全县所有获评或预申报省、市级文明单位的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基层单位、公司企业参加活动,以省、市级文明单位的高标准推进各单位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活动将评选出10个公益广告宣传优秀单位奖。4、学校组。因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有更详细规定,学校组评比活动由县教育局负责专项组织开展,具体评比细则另行规定。四、活动流程1、组织自查。7月5日-7月25日,各镇区、部门、单位根据活动评比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未达标准的方面,要及时进行更新维护或补充完善。2、参评申报。7月26日-7月31日,各参评镇区、部门、单位填写《全县公益广告宣传精品评比活动报名表》,并将本镇区、部门、单位的所有公益广告以图片形式整理汇总,每张图片注明公益广告的地点、类型、内容、数量等相关说明。将报名表和所有图片打包发送至邮箱:by.xcb@163.com,邮件注明“公益广告宣传评比”,联系人:陈曦,电话:88289611。3、活动评选。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