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指导各地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组织实施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工作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各地要按照“以评促学、以评促用”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诊断测评、培训测评,探索实施发展测评工作
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测评方式方法,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测评体系
要依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科学确定测评内容,开发测评工具,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测评系统,确保测评结果客观有效
第三条各地要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为抓手,帮助教师合理选学,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确保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成效
二、测评内容第四条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能力、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生学习方式能力、应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能力
第五条诊断测评应涵盖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各项指标,帮助教师找准能力发展短板,确定学习目标,为教师有效选学提供依据;帮助各地把握教师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建设课程资源
第六条培训测评重在衡量教师参训成效,包括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成效
要根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确定测评内容,包括教师线上课程学习成效、线下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和信息技术应用成果等
第七条发展测评重在通过测评系统,注重利用案例开展情境测评,为教师提供便捷有效的测评服务,帮助教师了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程度,科学评价能力发展水平
测评内容须密切联系教师一线教学和专业发展实际,反映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转变学生学习方式、促进自身专业发展的程度
三、测评方式第八条各地要根据测评工作需要采取切合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