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医院建立企划一、成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
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
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经考试合格的,方可获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在获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以后,宠物医院或者宠物诊所只需要申请办理一些诸如工商营业执照等常规经营执照和手续,就可以营业了
二、所需证件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人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开设动物诊疗机构书面申请书、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开设动物诊疗机构的方位图和室内平面图、开设动物诊疗机构所聘用的执业兽医及兽医助理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和职称证明复印件等
申报条件有人员、场地和设施等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一)人员要求
如果在乡镇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有一名以上具有中专或相当于中专以上兽医专业学历或取得助理兽医师以上职称的兽医人员;在县城以上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有两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兽医专业学历或取得兽医师以上职称兽医人员
熟悉并遵守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动物诊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传染病,无色盲
(二)场所条件要求
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诊疗场所出入口应当距离居民楼院、幼儿园、学校、超市、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出入口15米以上,并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不得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的内院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不得对水资源造成污染
(三)设施设备要求
在乡镇从事动物诊疗活动:(1)具有与诊疗业务量相适应的诊疗场所;(2)配置药品柜、冰箱、消毒器械和其他基本诊疗器械;(3)配备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