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澄文明办〔2015〕19号★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江阴市民文明公约》和《江阴市民行为守则》征集活动的通知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高新区党工委,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靖江园区党委,市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企业党委、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各驻澄单位: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动员全市上下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集《江阴市民文明公约》和《江阴市民行为守则》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江阴市民文明公约》(以下简称《文明公约》)是我市全体市民广泛认同、共同信守的文明认同和约定,统揽各行业公约的基本行为规范,反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应有的境界和追求
《江阴市民行为守则》(以下简称《行为守则》)是《文明公约》在公共社会生活中市民需要共同遵守的言行规则,全面概括社会风气、社会生活、公共秩序等多方面的基本行为准则
这次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面向全市征集《文明公约》和《行为守则》,就是要通过征集和修订相关行为准则,进一步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不断增强文明意识,自觉提升文明素养
二、征集要求1、此次征集制定活动面向各镇街道、市机关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
2、《文明公约》要涵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内容,体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法纪、环保、礼仪等方面的要求,反映时代特征,展示优秀传统文化;语言表述要有较强的导向性和概括性,文字力求简洁精炼、对仗工整、琅琅上口,易记易行,控制在120字以内(可对其中的一些重要内容进行注释)
3、《行为守则》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围绕公共场所内市民日常应遵守的重要行为规范,着力规范市民素质中最普遍、最突出的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可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