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国外教育经费来源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政府拨款,亦即“财政性教育拨款”;二是私人出资(含家庭投入和非政府性组织捐助等,以下统称为“私费”)
即使在发达国家,基础教育阶段的私费也占一定比重
总体而言,OECD国家的财政性教育拨款占GDP的比重因教育政策不同而异
从平均水平看,2005年、2004年OECD国家的政府性教育拨款占各国GDP的比重均为5
按2005年数据,财政性拨款占GDP比重超过4
5%的有:美国(4
8)、加拿大(4
7)、墨西哥(5
3)、英国(5
0)、荷兰(4
6)、丹麦(6
8)、法国(5
6)、波兰(5
4)、新西兰(5
2);但也有些国家的财政性拨款低于4
0%,其中,日本为3
4%、斯洛伐克为3
而非OECD国家财政性拨款占GDP比重通常较低,如智利为3
0%,俄罗斯为3
8%(见表1)
据我们分析,决定各国财政性教育拨款占GDP比重的因素主要有:(1)基础教育的普及政策(指高中教育是否纳入普及范围)和城乡教育的均等化程度
通常,城乡教育的均等化程度越高,政府拨款水平也就越高
(2)后中等教育政策,亦即高等教育以外的中等后教育的政策
由于这部分人数量多,因而,政府是否能为之提供教育、是否采取免费政策,对公共教育拨款的影响很大
(3)高等教育财政政策,尤其是公共与私人的成本分担政策
例如,日本虽然公立大学发达,但采用成本由家庭负担的政策,因而政府对大学拨款不多,财政性拨款占GDP的比重维持在3
4%的较低水平上
美国的教育支出虽然占GDP的7
1%,但政府性拨款仅为4
8%,这与他们采用广泛吸纳外籍学生,并实行较高的收费政策有关
而法国虽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属于中等水平,但由于采用大学生学费政府包干的政策,因而财政性拨款占GDP的比重达到5
6%,在欧洲国家中,这一拨款水平也是较高的(详见表1)
二、财政性教育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