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仍然要以课程目标为依据《语文课程标准》关于小学阶段习作的总目标是:“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意思
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
”写作目标这样定位,实际上是鲜明地提出了两个基本思想:在内容上,习作教学要着眼于学生的发展,强调的是“表达自己的意思”;在形式上,习作教学要着眼于学生的未来,强调的是“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
这两个基本思想,既是习作教学的终极目标,也是习作评价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
因此,我们应该始终以总目标为依据,继续把“促使学生写老实话,表达真情实感;贴近生活,淡化文体,注重交流”作为三下习作评价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围绕目标来进行评价方面,苏教版三下的8篇“习作”教材提供了一定的有利条件
8篇“习作”教材中,无论是看图作文、学写日记,还是学写人物对话、编写童话故事;无论是写别人的外貌、性格、爱好,还是写自己在观察中的新发现;无论是选用所提供的材料写板报稿,还是对周围某件事发表自己的看法,从内容安排和呈现形式上,都比较明显地体现了“贴近学生生活,富有儿童情趣,注重实践、体验”的特点
只要我们从本地、本校、本班的具体情况出发,充分发挥教材这个文本资源的优势,同时,在评价的过程中,更多地关注学生是否“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是否做到“表达真情实感,而不矫揉造作”,就能帮助学生逐步达到课标要求
二、评价的重点仍然是培养兴趣、培养自信《语文课程标准》在谈到关于写作的教学建议时,有这么一句话:“1~4年级从写话、习作人手,是为了降低起始阶段的难度,重在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自信心
”这就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在三下,仍然要把调动和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保护和加强学生写作的自信心,作为习作教学的重点,那么,习作的评价当然也要以此为重点
我们都知道,学生学习写作,是为了能够具备“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