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视野下公共利益范围的界定公共利益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学理论界在立法上对其进行界定的确是十分困难的,笔者认为,在具体界定时,立法机关应当从行政控权的角度来淡化和取消“公共利益”的特殊地位,剥去“公共利益”被公权力神圣化的崇高面纱,收回政府手中以公共利益为名随心所欲地滥用权力、侵害私权利的尚方宝剑,不管是基于什么样的公共利益之目的,一律都应当遵循以下几项原则科学、客观、理性地进行界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私权利的受侵害。http://www.RedOffice.com平衡原则法定原则正当原则123界定公共利益的主体界定公共利益的标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既一致又相互矛盾。当二者相互矛盾的时候,公共利益的增加,势必会影响到个人利益,也就是说公共利益的实现通常会减损个人利益,以牺牲个人的利益为代价。较私人利益而言,公共利益首先是一种公众利益,是大多数人的利益。纵观各国立法和行政实务,许多国家对于公共利益之“公共性”的理解都日益宽泛,凡国家建设需要、符合一般性社会利益的事业,都被认为具有公共性,公共利益范围的界定内容公平性公共性正当性合理性YourowntextYourowntextYourowntextPleaseinsertTitlePleaseinsertsub-title界定公共利益的方法直接设定与间接设定相结合实体与程序并重授权与控权相结合PleaseinsertTitlePleaseinsertsub-titleThankyou!谢谢观赏来源:www.zhuangyuanlw.com@WPS官方微博@kingsoft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