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教育局关于“课改之星、课改先锋、课改名师”评选细则和动态管理办法樊教[2014]25号樊城区教育局关于“课改之星、课改先锋、课改名师”评选细则和动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调动全区广大教师投身课改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全区教师潜心研究、不断探索、大胆创新,充分发挥“课改之星”、“课改先锋”、“课改名师”在教育教学观念、教书育人、教学研究、指导培养教师成长和课堂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成为樊城区域课堂教学改革的领军人物,经研究决定,制定樊城区“课改之星”、“课改先锋”、“课改名师”管理办法
第二章评选第二条评选对象在“三究四学”高效课堂推进工作中积极参与、成效特别突出的中小学(含高中)教师
第三条评选条件(一)“课改之星”评选条件1、高度认同“以人为本、以学为本、以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关注学生生命成长,把学习时间、空间和权利还给学生,能够正确认识到课堂教学不是为了单纯掌握知识,而是为了培养学生会自主学习
2、能够独立编写水平较高的导学案,导学案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目标明确具体,符合“知识问题化,问题探究化,问题层次化,问题情境化”等特点,问题设计具有开放性,重视预设,关注生成
3、任教学科课时量达标,积极参加集智备课,落实导学案的二次备课
4、重塑师生关系,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引导者和参与者,经常在名师孵化园上课,教育教学质量成效显著
5、在学校日常质评中,优秀率达90%以上
6、课改工作成为自觉,成为常态,民主测评(学生、家长、教师)优秀率达80%以上
(二)“课改先锋”评选条件“课改先锋”除应具备“课改之星”评选条件外,在课堂教学改革中充当“领头雁”,能够创造性地运用“三究四学”课堂教学模式组织教学,积极参与片区中心教研组及以上示范课、优质课、培训讲座、区级教学竞赛评委和区级质评等工作;教研成果突出
在优质课、大比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