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的通知劳人护〔1986〕6号我部委托中国预防医学中心卫生研究所起草的《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业经国家标准局以国标函〔1986〕011号文批准,编号为GB5817-86
现将这个标准及其编制说明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自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文本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标准,是确定生产作业场所内工人接触粉尘危害程度大小的依据;不作为处理现行经济待遇的根据,也不适用于矿山井下作业
自一九八三年以来,已先后公布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高温作业分级》、《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等四项国家标准
这四项标准,是当前衡量我国企业职工劳动条件好坏、预防职业病能力大小、劳动卫生工作进展程度的主要尺度;是了解劳动卫生工作现状,明确今后职业危害治理方向的重要手段
请各地区、各部门从今年开始,将贯彻这四项标准纳入每年劳动保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中去,争取在一两年之内,消除最严重的那一级职业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ClassificationofHazardLevelsduetoExposuretoIndustrialdust本标准适用于区分工人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的大小,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依据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粉尘及引起化学中毒危害性粉尘
1基本定义1
1生产性粉尘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2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工人在有生产性粉尘的工作地点,从事生产劳动的作业
3工作地点工人为观察、操作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4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生产性粉尘中含有结晶型游离二氧化硅的质量百分比
5接尘时间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尘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