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
14•【字号】十政办发〔2022〕8号•【施行日期】2022
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护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十政办发〔202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6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73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打造“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发展目标,按照“政府保基本、社会增供给、市场配资源”的原则,以增加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释放消费潜能为主线,全力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大力发展普惠性的基本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着力打造服务更有温度、覆盖更有广度、保障更有力度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25年,形成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有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的新格局,为实现“经济倍增、跨越发展”提供保障力量
二、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一)调整修订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
根据城乡老年人口规模、发展态势以及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结合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分布,进一步调整修订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