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协议14305075
doc本文件属于商业秘密第1页,共8页咨询服务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自2004年8月12日生效,并与该协议之具体签署日期无关
双方(a)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公司,其办事处/机构设于上海市九龙路399号(邮编:200080)(以下称“客户”)(b)埃森哲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公司,其办事处设于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上海中环广场30层(邮编:200020)(以下称“埃森哲”)鉴于:1、客户与埃森哲就埃森哲依照本协议项下所附的服务条款暨本协议相关的附件-《上海电力市区供电公司绩效管理体系试点实施方案》,(版本:2004/7),之内容提供咨询服务一事达成协议
2、客户与埃森哲同意遵守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条款
3、本协议暨与本协议相关的附件总称为“该协议”或“本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依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之授权,代表並为其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日期:依埃森哲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之授权,代表並为其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日期:咨询服务协议14305075
doc本文件属于商业秘密第2页,共8页服务条款及条件1
1埃森哲应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制作并交付本协议的相关附件中所载明的应交付物件
除非双方协商同意,经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署确认,否则,不可以对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在客户同意前提下,在进行相应工作内容调整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费用将按照项目原先确定的单个人天平均费率来计算
在双方未就服务范围调整所导致的对费用和/或工作进度的影响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埃森哲没有义务着手进行有关该项调整的任何工作
埃森哲的服务不包括任何第三方产品,亦不就与客户的经营或对应交付物件的使用有关的任何法律或监管问题发表任何意见,且除本协议所明示者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