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
04•【字号】石政办函[2012]69号•【施行日期】2012
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函〔2012〕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国办发〔2011〕60号)、《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冀民〔2011〕60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石政办发〔2011〕40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我市社会养老服务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途径,打造多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网络,形成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社会服务组织为载体,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文化娱乐等为主要内容、就近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1
坚持新建与改扩建相结合的原则
新建社区要依据《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纳入公建配套规划,街道(乡镇)和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达标的,应采取购建、新建、改扩建、社区资源共享相结合方式,力争到2015年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覆盖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原则
突出政府主导作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和人员来经营
同时,通过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服务实体,搭建更多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以公办民营盘活存量,以民办公助提高增量
坚持以社区为依托的原则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是社区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