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说课稿放珠中学杨瑞一、说教材《6.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选自部编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本框题是八年级下册第三单元《人民当家作主》中的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的第二课时。人教部编版八年级下册是全国通用的法治教育专册,编写依据是2011版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还有最新的十九有关精神、十三届全国人大有关内容,引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帮助学生在人生关键阶段树立法治意识。《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顺应学生思维发展规律,是学生学习了第五课宪法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后,进一步想知道我国有哪些国家机关?它们各自有哪些职权?通过本课的学习,有利于学生深化对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的认识,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本框题是第三单元第六课第二框题,是在学习“国家权力机关”后,学生自然会想到:在国家机构中,哪一个机关其地位与影响较大呢?“国家主席”是国家元首,同时也是国家机关。关于“国家主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那么,修改后的有关内容是什么,学生必须知道。所以,本框题的地位是极其重要的。本框题由两目内容构成的,第一目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主要让学生通过学习,知道国家主席的性质、产生与任期。第二目是“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帮助学生了解国家主席拥有4个方面的职权。本框题是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帮助学生尊重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二、说学情八年级学生,处于初中阶段重要期,是学生素养形成重要时期,其中必备的法治素养的形成,就需要通过具体载体加以实现,这就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系统法治教育专册。在日常生活中,此时学生会直接或间接遇到一些国家机关。如学期开始与结束,学校的开学与检测,都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局)发文,学习减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等都是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学生看病时,社保卡的办理,可能要与主管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交道等;身边的人打官司时,会与司法部门打交道等,因此,学生也就想知道,这些部门是什么性质、有什么职权等等。所以,本学期内容学习,引导学生认识到身边政治现象背后的国家机关及其职权,认识到国家机构在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三、说教学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感受国家主席这个国家机构的性质、职权,体会到国家主席这个国家机构在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中的作用,支持和维护国家主席,关注国家主席职权的依法行使,增强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强化国家认同。能力目标:训练从国家机构在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中作用的政治现象中的抽象概括能力,培养核心素养,提高运用法理解释现实问题的能力。知识目标:了解国家主席的性质、职权。理解国家主席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制订依据:课程标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学科核心素养、宪法。课程标准:三、我与国家和社会(三)法律与秩序3.1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大纲:初步了解重要国家机构的职权。强化国家认同。核心素养: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宪法:第三章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四、说教学重点、难点教学重点:1.国家主席的职权确立依据:初中学生有一定的理性思维能力,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对国家主席这一特殊的国家机关的法律依据,渴望了解。依据课程标准、现行修改的宪法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所以,我将上面两个问题作为教学重点。教学难点:理解国家主席是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确立依据:对初中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与认知水平,他们对“国家主席”是国家机关的性质,难以理解。在他们的认识中,“国家主席”是人,怎么又是“国家机关”呢?故将此作为教学难点。五、说教法、学法(一)教法《思想品德课程标准》中明确规定“引导学生学会学习”,要求教师在“教学中,教师要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学生通过调查、参观、讨论、访谈、项目研究、情境分析等方式,引导学生主动探索社会现实与自我成长中的问题,在合作和分享中扩展自己的经验,在自主探究和独立思考的过程中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