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恒团体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及被保险人名册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投保人,以与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为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一、年金给付投保时投保人可选择一次性、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本保险的年金领取起始日为投保时约定的被保险人在法定退休年龄的生日或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被保险人因特殊原因(病退、因企业改制、兼并导致的内退等原因)提前退休并办妥退休手续的,其年金领取起始日为其退休后的首个生日或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在年金领取起始日之前,被保险人可以变更领取方式
1、一次性领取年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本公司将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余额作为一次性年金给付予被保险人,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本公司根据投保人选择的年金类型将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余额按年金领取起始日当时本公司规定的年金转换标准转换为按年或按月领取的定额平准型、十年固定定额平准型年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年金领取起始日后,该被保险人的年金领取标准不再变更
定额平准型年金本公司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按月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直至其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十年固定定额平准型年金本公司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按月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并保证给付10年
如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生存,本公司继续给付年金直至其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