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企业现状和发展的思考*市社会福利企业创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辉煌于九十年代。当时有福利企业240家,安置4000多名残疾人,销售收入近六亿,由于几次区划调整等种种原因,近10年来*市的福利企业几乎没有什么发展,到20*年,全市福利企业只有80家,全年销售收入近六亿。在这现存的80家企业中,我们找不到几家上规模、上档次的企业。可以这样说,*市的福利企业总体质量和数量都呈滑坡状态。一、造成我市福利企业发展停滞不前的原因造成这种现象,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三:1、政策滞后。目前有关规范福利企业性质、标准、行为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文件都是国家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出台的。当时国家的整个经济体制还是计划经济,这些政策都鲜明的反映了那个年代的特征,如企业必须是集体性质等等。形势发展到现在,我们国家早已成功的从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已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已成为发展国民经济的主要渠道和措施。然而福利企业的相关规定却并未因此而有所修改,依然将民营资本和外资拒之门外。同时,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上级部门的要求,不再审批集体性质的企业,造成了新办福利企业困难的尴尬局面。部门之间政策的冲突和福利企业自身管理政策上的滞后成了福利企业发展道路上的最大绊脚石。2、退税不足。长期以来,国税部门并不是按照“按月征收、按季返还”的退税结算原则进行结算,而是根据税库的情况和上级指令操作。一方面经常是为了完成税收任务,提前让企业预交并足额交纳全年的税收,另一方面却是退税不及时,不足额。如今年六月份,为了实现经济指标双过半目标,国税加大了对企业的税收征收力度,绝大多数福利企业都提前交纳了第三季度的税款。再如,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市应享受退税政策的福利企业中,全额退税的占30%,退80%的占70%。这样做,直接导致企业资金运转困难,企业普遍感到只有尽义务的份而没有能充分享受应有的权利。第1页共4页3、利益渐薄。办企业不容易,办福利企业就更不容易。福利企业自身的特殊性需要国家在宏观政策上加以倾斜。然而在日常管理中,福利企业除了按照文件规定上缴给乡镇所退税款的25%和民政部门5%作为企业的发展基金外,同时还要交给税务中介机构一定数额的叫不上名目的费用;另外残疾人在企业中由于自身条件限制,与健全职工相比不能为企业创造同等经济效益,而所发放的工资水平和交纳的相关保险等费用并不少于健全职工。由此可见,残疾职工保障和待遇的提高,收费项目的繁多,导致企业经营成本增加,福利企业享受政策扶持的优越性已不明显,严重挫伤了企业积极性,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如,五接镇的南通馨源海绵公司这家福利企业,就因为过于刚性的管理,繁多的收费等原因实在招架不住,自动退出福利企业行业。国家政策自身的不足和依法行政的要求,虽然使我们看到了福利企业发展的问题所在,也学习了其他兄弟县市一些好的做法,采取了不少变通措施,发挥了民政、工商、国税、地税“四位一体”的协调管理职能,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是收效甚微。二、*市福利企业适应新政策的建议措施最近国家民政部为规范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和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工行为,下发了《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自20*年7月1日起实施。与此同时,《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民福发[1990]21号)、《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职工的暂行规定》(民福字[1989]37号)同时废止,这从一定程度上为社会福利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一线生机。(一)相比以前的管理办法,新政策内容有以下特点:1、投资主体更为多元化。福利企业可以以多种形式的资本投资方式存在和运行,同时在残疾人安置比例上降低了门槛,由原来的安置残疾职工占职工总数的35%下降为25%,并且残疾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2、残疾职工的认定标准更为统一明确。明确规定了福利企业安置的残疾职工应当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和精神残疾的人员或持有第2页共4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残疾人。3、残疾职工利益保障要求更为刚性。例如要与残疾职工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