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管理制度三)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四)除四害管理制度五)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七)刺身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八)凉菜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面点制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食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十一)加工经营场所管理制度十二)食品留样管理制度十三)食品烹调加工安全制度十四)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十五)食品原料清洗切配管理制度十六)现榨饮料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
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
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制度要求
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工用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
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无产地、厂名、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管理制度1
凡从事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