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中小学幼儿园后勤规范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后勤管理工作,完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学习生活服务”的工作宗旨,逐步实现学校后勤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提升学校后勤管理水平、保障能力、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通过3-5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使85%以上的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达到规范标准
真正实现学校后勤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学生学习条件明显改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和谐发展
三、实施细则(一)后勤队伍管理1
学校要成立后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逐步实现后勤管理的精细化,充分发挥其“育人、节约、安全”三大功能
学校后勤工作实行“定岗定责”,要有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发挥后勤人员的工作主动性,提高后勤服务质量
学校要加强后勤队伍的培训工作,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外出参观学习或聘请专家来校指导等方式,提升后勤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学校要建立后勤管理人员奖惩机制,根据工作履行职责、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因不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者,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食堂管理1
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学校食堂要坚持自主管理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食堂日常监督管理,每日至少进行1-2次安全检查;建立食堂管理档案,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卫生监督,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在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