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目录一、服务仪容仪表规范
1二、服务语言行为规范
1三、服务导引标识规范
2四、服务承诺事项规范
3五、一次性告知规范
3六、首问首办服务规范
4七、服务事项办理规范
6八、AB角服务规范
6九、服务投诉办理规范
7十、服务职业道德规范
8前言2008以来,省政府在各级行政机关推行了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四项制度,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了机关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得到改进,工作效能得到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得到增强
为进一步将这四项制度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制度实施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我们围绕行政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各个环节,将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进行了细化,形成本守则
守则由十方面的内容组成,分别是:服务仪容仪表规范、服务语言行为规范、服务导引标识规范、服务承诺事项规范、一次性告知规范、首问首办服务规范、服务事项办理规范、AB角服务规范、服务投诉办理规范和服务职业道德规范,并附常用文明用语和常见服务忌语两个示例,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际工作中参考
一、服务仪容仪表规范(一)服饰庄重,整齐大方
外穿衣物不宜过于暴露、单薄、透明和紧身,严禁混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