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管理制度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以旧换新”管理制度编制朱伟审核张丰亭批准王伟发布实施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以旧换新管理制度实施日期年月日第页共页文件说明本文件由营销部负责建立并保持
参加编写和会审人员:徐工挖机“以旧换新”管理制度一、目的随着市场竞争逐步加剧以旧换新业务逐渐成为各品牌的重点销售方式之一
为提高徐工挖机销售竞争力同时帮助代理商处理库存二手机提高二手机转销能力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期限本制度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对于以旧换新销售的车辆公司给予代理商最长不超过个月的二手机处理周转期
周转期内代理商可将二手机作为新机首付款的担保延期支付首付款直至二手机实现销售
相关销售手续仍按照公司规定制度执行正常办理
在个月周转期结束前必须付清首付款
超期未付即视为逾期公司将取消该台补贴并停止办理以旧换新业务同时新机由代理商买断
对于通过以旧换新实现销售的新机公司将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补贴将在代理商支付新机首付后次月通过开具增值税发票方式进行货款冲抵
具体补贴标准见下表:吨位吨以下吨吨吨以上补贴金额(万元台)四、业务流程代理商提报《以旧换新政策申请表》、终端客户买卖合同(或收据等交易证明材料)盖章传真至徐工挖机营销部()联系人:李海林联系电话:
并附二手机整机照片(客户和机器合照)、二手机铭牌照片、发动机铭牌照片(确保照片拍摄清晰)
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
经徐工挖机营销部统一审批通过后方可享受本政策
《申请表》经营销部批准同意后代理商和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注明以旧换新销售
代理商在公司给予的六个月处理期限内如二手机实现销售则在实现销售后个工作日内填写《二手机转销确认表》、终端客户买卖合同(或收据等交易证明材料)并盖章传真至徐工挖机营销部()联系人:李海林
代理商在提报《二手机转销确认表》后三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