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仅起参考作用,一切以原件为准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1992)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设的或非常设的,其安装方式为有轨式或无轨式,提升方式为爬升式或卷扬式的各种吊篮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运载货物和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引用标准GB1102圆股钢丝绳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8902航空用钢丝绳
3术语3.1提升机构能使吊篮平台上下运行的传动机构
3.2吊篮平台可上下移动的悬挂式结构件,以使操作者能达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作业处
3.3悬挂机构用以固定提升吊篮平台的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并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结构件
3.4安全锁当吊篮平台下降超过极限速度时,能自动锁紧吊篮平台的装置,该装置不能自动复位
3.5行程限位对吊篮平台在上下两个方面运行距离和位置的限定
3.6额定载荷吊篮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工具、设备以及材料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3.7常设吊篮把吊篮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种永久性附属设备
3.8非常设吊篮临时架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3.9有轨式悬挂机构带钢轮,安装在铺设有轨道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3.10无轨式悬挂机构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4一般要求4.1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4.2吊篮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
8m/s(相当于6级风力)
4.3吊篮的制造应按有关标准及设计图样进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使用
4.4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a.产品合格证;b.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c.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4.5产品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
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