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受伤谁“买单”
孩子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这是作为家长、幼儿园、教师都不愿意看到的
曾看到过一份有关方面的调查,3-6负儿童在幼儿园意外伤害发生率为46、10%,男童意外伤害发生率(54、5%)明显高于女童(36、39%)
伤害类型前几位依次是碰伤、摔伤或扭伤、锐器刺伤或切割伤、坠落伤、烧烫伤
面对这些意外事故,责任到底属于幼儿园还是家长如何去界定
家长应该通过哪些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一、专业指南:如何界定
处理幼儿伤害事故过程中的两个焦点和一个误区
1、两个焦点:(1)幼儿园对幼儿应承担什么责任
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明确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但在执行过程申一些家长认为,幼儿入园生活学习
幼儿园就应当承担监护责任
不管什么原因,只要孩子发生伤害事故,就应当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
幼儿园也因为没有深入领会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因而面对家长的大额索赔茫然不知所措
(2)如何认定事故的性质
部分家长包括代理律师认为
只要幼儿在园出了伤害事故,就是责任事故,常常把发生在幼儿园的幼儿意外伤害事故说成是责任事故,以追究幼儿园的过错责任,进行高额索赔
而幼儿园则由于内疚心理,不敢直言"我们没有过错"
2、一个误区李老在相当一部分幼儿园中,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后,宁愿接受家长高额索赔,也不愿意作为被告而对簿公堂
认为打官司一是影响幼儿园的声誉和生源,二是怕麻烦
一所幼儿园一名幼儿在意外事故中额头受伤在医院缝了一针,园长随即在律师的建议下第一次登门就向家长赔偿3000元
她们大概没有认识到这种息事宁人的做法会给幼儿园今后的工作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第一,使家长在对待幼儿园保教工作的认识上造成误区:只要孩子出事故就是老师没尽到责任,尽了责任就不应该出任何事故;第二,给保教人员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她们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宁愿自己或自己的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