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构造基本问题探究郑铭勋法律论文网侦查构造基本问题探究*郑铭勋**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内容提要本文对侦查构造的基本含义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对侦查构造的两种基本类型即审问式侦查构造与对抗式侦查构造进行了比较研究
同时,对我国侦查构造的特点和缺陷进行了反思,进而提出了重塑我国侦查构造的构想
关键词诉讼构造侦查构造重塑构想刑事侦查是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诉讼特性,这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已成为一种共识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对侦查程序的研究大多停留在从技术层面来分析侦查制度,缺乏整体构造上的分析,以致于陷入到一些非常具体的程序环节问题上,而忽略了一些更具根本性的理论问题
本文借用诉讼构造论的原理将侦查置于整个刑事程序之中,对侦查程序中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加以系统考察,试图通过对侦查构造基本理论的探讨,切实体现侦查的诉讼特性,以推进我国侦查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一、侦查构造的基本含义侦查构造在国内还算是一个较为新鲜的用语,以往的研究中我国学者大多称之为侦查模式、侦查结构
并且大多是在涉及侦查程序时顺便提及,却鲜有对其直接定义的
然而对任何事物的研究,首先应当从对其定义的认识开始
因此我们有必要将侦查程序置于整个刑事程序中,通过对刑事诉讼构造理论和侦查程序特性的深入分析,准确界定侦查构造的含义
刑事诉讼构造理论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法学界学者通过借鉴日本刑事诉讼构造理论和美国刑事诉讼模式理论而提出的以刑事诉讼中不同诉讼职能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为研究对象的基础理论
李心鉴博士认为,所谓刑事诉讼构造是指由一定的诉讼目的所决定的,并由主要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中的诉讼基本方式所体现的控诉、辩护和裁判三方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
[1]7这一论述揭示了刑事诉讼构造的主体、内容、制约因素和表现方式
宋英辉教授认为,所谓刑事诉讼构造,是指刑事诉讼各构成要素即控诉、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