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的工作任务及方法一、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任务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是工程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其中心任务是要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监视工作体系,通过对施工单位人、机、料以及施工全过程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到达合同规定的标准和等级要求。1、质量的事前控制(1)确定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2)建立本工程的质量监理控制体系;(3)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向施工单位书面提供图纸中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高程等资料,进展施工现场交验并验收施工单位的施工放样;(4)催促施工单位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其适用性;(5)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及设备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拒绝使用;(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特殊操作工艺,报上级核准(7)审核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法;(8)审查施工单位试验室的资质、人员;(9)签发各分局部项工程的开工报告;(10)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2、质量的事中控制(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现场检查、旁站、测量、试验;(2)工序交接检查;(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4)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的处理工作;(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6)行使质量监视权,必要时由驻地工程师下达停工令;(7)做好质量签证工作,行使质量否决权;(8)审批开工报告、复工报告;(9)组织质量现场会,做好质量记录。3、质量的事后控制(1)审核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相关的监理情况报告,参加业主〔代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2)审核竣工图及其技术文件资料;(3)整理工程监理资料,进展监理工作总结。二、质量控制的方法1、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对其测量放样和使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无论是业主提供或自由选购材料)及所有完成的施工工程的质量,包括施工工艺、配合比、强度、密实度、几何尺寸等的试验,承包人必须先行自检,主要有承包人质量负责人检查、承包人工班交接检查、承包人质量检验员自检等。以证明它们是符合标准要求的。自检工作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展,所有自检结果报告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提交监理工程师保存,凡未建立自检系统的承包人或凡未经自检的工程工程,监理工程师将不予受理或验收。监理工程师对重点工序、隐蔽工程如测量放样、原材料进场品质检查、各拌制投入料配合比误差检验、各部位几何尺寸及外观质量检验应实施旁站。并按至少30%的频率进展独立抽检,对个别重要指标如各种配合比、最大干容重、重要材料按100%的频率进展平行检验。2、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1)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测量资料后的规定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方位和数据的复核成果资料。并对承包人的施工定线进展复核验收,复核工作可伴随承包人的测量同步进展或先后平行作业。(2)复核放线过程中如发现和原始资料或施工图纸有不符情况,应保持原状不动,报业主会同设计代表到现场处理。(3)测量精度按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低于设计测设时的要求。3、现场材料验收(1)开工前对所有进场材料,无论是业主提供的或承包人自由选购的,均需做材料试验,只有试验合格的材料,才能允许用于工程。(2)材料质量的要求标准均须符合本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各章节的规定。4、施工组织设计(1)承包人应按施工合同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规定的工程进度方案,以及为完成该方案而采用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2)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方案后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讨论审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报业主。5、审查承包人的机具设备和试验室(1)开工前对承包人进场的机具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及生产能力是否能到达开工标准,对审验不合格的机具应令承包人限期撤离工地,并限期补充缺乏局部进场。(2)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在营地建立的功能齐全的试验室和各分散的试验点建立的活动试验室及使用这些设备的专业人员所具备的知识、经历、相应资历等。6、审查承包人占用工程场地开工前应对承包人将占用的永久性场地进展检察,了解并掌握场地是否全部正式移交并可以动用,占用场地是否超过规定界限,临时占地亩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