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生产补贴政策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新区农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建设,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中央和上海市扶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结合浦东新区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在浦东新区行政区域规划农田范围内(不包括部队农场和市属农场的种植面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标准和方式(一)粮食生产补贴1
水稻种植直接补贴
按水稻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现金补贴230元(含水稻排灌用电费用50元、种粮农机耕作补贴100元);经区农委认定的各种类型家庭农场水稻种植面积达到80亩以上的,每亩增加270元的现金考核奖励(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水稻、麦子良种补贴
对水稻、麦子的主推品种,按市农委规定的精量播种和实际种植面积,市、区两级以实物方式实施免费定量供种
若所需种子高于市农委规定播种量的,其超出部分由种植户承担
具体供种和区级物化补贴标准为:常规稻每-2-亩供种4公斤、每亩补贴12元;杂交稻每亩供种2公斤、每亩补贴18元;大麦每亩供种15公斤、每亩补贴40元;小麦每亩供种12
5公斤,每亩补贴40元
水稻药剂定额补贴
水稻病虫害防治期的各类药剂,每亩定额物化补贴60元
(二)蔬菜生产补贴1
绿叶菜抢种补贴
对市下达的“夏淡”期间种植绿叶菜任务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每亩现金补贴80元
蔬菜农资综合补贴
对常年蔬菜种植面积2亩以上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每亩物化补贴50元
(三)农业综合补贴1
机械化作业补贴
按区农委下达的计划指标,水稻机(育)插秧每亩现金补贴50元、水稻机直播每亩现金补贴30元
商品有机肥补贴
市计划指标内的,每吨现金补贴40元
区计划指标内的,每吨补贴240元
农业保险补贴
按市规定的补贴险种和保险金额、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