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生效日期:2014-01文件编号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受控状态受控状态JY-P5-01-S-02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发放号耿菁/2014-1-3常银甫/2014-1-31.目的为加强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各部门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动火作业,避免发生火灾,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术语和定义2
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指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包括:化学品仓库、天然气操作室、氧气站、配电房等
3.防火重点部位划分和动火等级3
1各部门应按照发生火灾危险性大、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四大”原则,根据生产实际,确定生产现场防火重点部位
2生产现场防火重点部位应包括:油罐区、中控室、调度室、空压机房、化验室渣库、碱库、粉尘制粒车间、天然气输送系统、制氧站等氧气系统,以及变压器、电缆沟、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
3动火等级分为两级,各单位应根据动火等级划分本单位的一级动火区和二级动火区
1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严重的防火重点部位
至少包括:3
1油区及油库围墙内;输油、燃油系统及与油系统相连接的管道,以及废油储放区;3
2氧气系统及制氧站围墙内
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生效日期:2014-013
3天然气调压站、处理及输气管道系统、液化气站
4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及汽油站内;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此连接的系统和辅助设备
5变压器、蓄电池室、电缆间、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竖井及电缆支架上有可能引燃电缆的动火作业区域
6粉尘制粒系统,指粉仓内、粉仓上方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