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
1一般规定第6
1条本章适用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的结构类型和最大高度应符合表6
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结构或建造于IV类场地的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应适当降低
注:本章的"抗震墙"即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的剪力墙
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表6
1结构类型烈度6789框架60554525框架-抗震墙13012010050抗震墙14012010060部分框支抗震墙12010080不应采用框架-核心筒15013010070筒中筒18015012080板柱-抗震墙403530不应采用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2框架-核心筒结构指周边稀柱框架与核心筒组成的结构;3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指首层或底部两层框支抗震墙结构;4乙类建筑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适用的最大高度;5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2条钢筋混凝土房屋应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
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按表6
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的抗震等级表6
2结构类型烈度6789框架结构高度(m)≤30>30≤30>30≤30>30≤25框架四三三二二一一剧场,体育馆等大跨度公共建筑三二一一框架-抗震墙结构高度(m)≤60>60≤60>60≤60>60≤50框架四三三二二一一抗震墙三二一一一抗震墙结构高度(m)≤80>80≤80>80≤80>80≤60抗震墙四三三二二一一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抗震墙三二二一框支层框架二二一一简体结构框架-核心筒框架三三一一核心筒二二一一筒中筒外筒三二一一内筒三二一一板柱-抗震墙结构板柱的柱三二一抗震墙二二二注:1建筑场地为I类时,除6度外可按表内降低一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