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安全指导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削减吊装作业风险,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xxx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第四条本规定所指吊装机具包括: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升降机、电动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等。第二章职责第五条XXX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第六条XXX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培训、监督和考核。第七条XXX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第三章管理要求1.一般要求1.1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每天作业前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同时接受政府指定部门的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必须进行维修处理,并保存维修档案。1.2吊装作业人员(起重机司机、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方可从事吊装作业。1.3吊篮作业、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吨的重物、吊装土建工程主体结构的作业,作业单位应编制吊装作业技术方案(包括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吊装质量虽不足4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特殊的作业条件情况下,作业单位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技术方案。1.4吊装作业技术方案应由作业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经属地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在吊装作业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记录由作业单位存档。1.5设计、制造、改造、维修、安装、拆除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1.6吊装机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动应符合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书要求。1.7对于非人力驱动且起重量大于0.5吨(含0.5吨)的各类吊装机具,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技术档案。1.8属地单位对吊装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人员资格、机械完整性、吊装环境等要素的监督检查。1.9夜间吊装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室外吊装作业。2.作业前安全检查2.1属地单位应对吊装作业指挥、司索和起重机司机等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对吊装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2.2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机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二)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载试验。2.3在作业单位检查后,项目主管部门和作业单位组织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吊装作业技术方案。(二)施工机、索具的实际配备是否与方案相符。(三)设备基础地脚螺栓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四)基础周围回填土夯实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平整。(五)机具、隐蔽工程(如地锚、桅杆地基、电缆沟、地下管线等)吊装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自检记录。(六)待安装的设备或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七)人员分工与职责。(八)施工用电正常供给情况。(九)天气情况。(十)施工机具完好情况。(十一)吊装作业人员的资质和熟练程度。(十二)其它方面的准备工作。2.4使用汽车吊装机械作业前,作业单位要再次确认已安装的防火帽合格。2.5作业单位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吊装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带及明显的警示标志,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二)检查确认吊装机具作业时或在作业区静置时各部位活动空间范围内没有在用的电线、电缆和其它障碍物。(三)检查地面坚实平坦状况及附着物情况、吊装机具与地面的固定情况或垫木的设置情况。3作业安全措施3.1在采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尽量选用相同机种、相同起重能力的起重机并合理布置,同时明确吊装总指挥和中间指挥,统一指挥信号。3.2吊装作业过程中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