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药品生产药量管理规范(GMP)与车间设计•§2-1GMP简史一、国际GMP(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sforDrugs)是社会发展中医药实践经验教训的总结和人类智慧的结晶
在此之前,人类社会经历了12次较大药物灾难,特别是20世纪最大的药物灾难“反应停”事件后引起公众的不安和对药品监督的关心
GMP最初由美国坦普尔大学6名教授编写制订1963年颁布成为法令1967年WHO《国际药典》的附录中收载1969年第22届世界卫生会,WHO建议各国采用GMP制度1973年,日本提出了自己的GMP,1974年颁布试行1975年WHO正式公布GMP1977年第28届世界大会WHO确定GMP为法规1978年,美国修订GMP1980年日本正式实施GMP到目前为止,已有100多个国家实行了GMP制度
•WHO指出,GMP制度是药品生产全面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保证药品质量,并把发生差错事故、混药、各类污染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所规定的必要条件和最可靠的办法
•二、国内过去“三检三把关”:三检:自检、互检、专职检验三把关:把好原、辅、包材关,把好中间体质量关把好成品质量关
1982年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制订了《药品生产管理规范(试行本)》1985年,经修订后由国家医药管理局推行颁布《药品生产管理规范实施指南》(85年版)1988年卫生部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2年,卫生部修订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3年中国医药工业公司修订《药品生产管理规范实施指南》1995年,开始GMP认证工作
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98修订版《GMP》同时规定在3到5年内,血液制品、粉针剂、大输液、基因工程产品和小容量注射剂等剂型,产品的生产要达到GMP要求,并通过GMP认证
实施GMP工作与《许可证》换发及年检相结合顺规定期限内未取得“药品GMP证书”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