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威海电厂管理制度HW/ZD—01—SC041华能威海电厂燃料采制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入炉燃料的采样、制样、化验、计量等工作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查看水尺进行入厂煤计量的管理方法
第三条为了发挥煤炭采、制、计量人员的应有作用,并不断提高其工作质量,为锅炉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提供合格煤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入厂煤数量管理制度第四条进入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燃料,必须逐车、逐船全部进行数量的验收
第五条船舶到达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后应及时履行报港手续
船队负责人应提供《整船(驳)装运散装货物水尺计量鉴定表》、《港航货物交接清单》、《水路货物运单》等资料原件
《水路货物运单》应有公司或电厂驻港人员的签名认可
第六条燃料部煤管班长应认真核对报港资料原件,对资料原件不齐全的应拒绝报港
通知计量、采制人员及时进行水尺验收、采制样等工作
华能威海电厂管理制度HW/ZD—01—SC042第七条接到调度通知,计量员做好接船的准备
水尺验收必须由两个及以上计量人员进行
第八条接到重载水尺验收通知,计量人员应核对报港船号、船型及配载吨位,并及时联系监督人员到场监督
水尺验收前应检查船舶空气仓及暗仓,如有漏水、积水等情况,应要求船方进行处理,并汇报上级,未处理前不进行验收
第九条船泊靠好后,计量员至少看清船舶前、中、后三面水尺并记录在《整船(驳)装运散装货物水尺计量鉴定表》上
看水尺时,视线要尽量与吃水线保持水平
遇风浪大时,先看风浪最高点的水尺读数,再看风浪最低点的水尺读数,取其平均值,必要时可重复多看几次,再取其平均值
第十条在本船大副对两名计量员看的水尺无异议的情况下,计量员记录船舶的水尺数
并要求大副在交接单上签字,完成交接手续
为保证数据精确,原则上夜间不进行水尺验收
第十一条比对实际和船票所记的水尺数,如差别很大,超过5公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