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连阁等:东阳—义乌水权交易的经济影响分析东阳—义乌水权交易的经济影响分析*◆赵连阁胡从枢内容提要:浙江省东阳—义乌水权交易开创了中国水权交易的先河,但交易的实际效果到底如何
本文从水权交易对东阳横锦灌区的影响、义乌居民用水满意度和居民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角度作了系统分析
结果表明,对于东阳地区,水权交易有利于东阳经济的整体发展,但横锦灌区农民的利益受到一定损害;对义乌居民来说,水权交易使居民的用水满意度由“部分满意”提升到“接近满意”,平均意愿支付由1
69元立方米提高到2
37元立方米,提高了40
水权交易不仅大大改善了义乌居民的用水满意度,而且提高了居民的支付意愿
对居民的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则表明,居民的支付意愿主要受到支付能力的影响,而对政府提高供水服务的信心和用水满意度对支付意愿的影响不显著
关键词:水权交易;经济影响;条件价值评估法一、引言水作为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稀缺自然资源,其有效供给程度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
由于水资源分布具有时空不均衡性,各地的水资源禀赋不尽相同,经济的发展水平也各有差异,这使得水资源在不同区域之间进行转移成为必要
东阳—义乌水权交易开创了中国水权交易制度改革的先河,具有非同寻常的实践意义
国内学者对东阳—义乌水权交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分析,如沈满洪(2005),王亚华和胡鞍钢(2001)等从制度变迁角度对东阳—义乌水权交易进行了论述;姜楠等(2005)结合东阳—义乌水权交易案例,利用比较优势理论从技术经济层面和制度层面分析了我国水权交易的制约因素;杨力敏(2003)则论证了东阳—义乌水权交易的内涵,指出东阳—义乌水权转让中转让的不是水资源的使用权,而是地方政府对其所管辖地区水资源的管理支配权,是水体管理支配权的有偿转移;苏青等(2002)对东阳拥有水权是否合法,东阳政府作为水权转让的主体是否合适的问题作了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