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第一框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一、本课在本单元的地位本单元讲我们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而本课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它是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最起码的底线权利,因此,对学生讲述这部分知识,培养学生的维权意识十分必要
二、教学设计1、教学目标:知识目标:了解人格尊严权及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明确侵害公民人格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增强学生尊重、保护自己人格的意识,引导学生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权
能力目标:使学生关注自身、关注他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权利
觉悟目标:使学生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人格权的意识
2、本课安排依据(1)学生所处的情况:在道德、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今天,我们也不难看到我们的学生,作为未成年人他们的一些权利并未得到真正的维护和落实,如在学习过程中有意无意,善意恶意的会受到来自同学、老师的歧视,甚至体罚和变相体罚;社会和家庭对未成年人在人格上的伤害等现状依然存在,导致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安全感、无助感、自卑感,甚至做出违法的行为
因此,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明确他们的人格权受法律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他们去尊重他人的人格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新课标的要求:“我与他人的关系”的第三部分“权利与义务”中指出: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3、逻辑分析和课时安排本课线索:围绕我们的权利——侵害权利的行为表现——侵害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来讲述
具体为:法律权利法律行为法律责任人格尊严权名誉权侮辱、诽谤等如是违法行为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轻者承担道德责任)肖像权恶意毁损、玷污、丑化肖像;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隐私权(第五课内容)课时安排:两课时4、教学方法:通过讨论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