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家场镇中心学校2015-2016学年度初考及中考质量评价方案(讨论稿)一、评价目的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实行教育公平,促进均衡发展;确保巩固率,提高合格率,扩大高分层,缩小低分面,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价办法㈠评价对象:初考为两中及村小共四所学校;中考为两中两所学校
㈡考试科目:市考试科目㈢考试时间:学年末㈣评价指标:中考及初考均按巩固率、平均分、合格率、优生率、低分率五项共12分评价,具体分值分别为:1分、3分、3
㈤评价基数:巩固率以2015秋市基教科提供的国家学籍网数据为准;其他四率以实际参考人数的100%(九年级)和95%(六年级)为准
(办理了正常异动手续的方可修改数据)㈥记分办法:1
学校记分:按五项指标累计排序
中考巩固率达初一建卡学生数91
27%及以上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
1分;初考巩固率达100%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
1分;后四项指标第一名记满分,再按成绩依差距扣分:平均分每相差5分扣0
5分;合格率每相差两个百分点扣0
6分;优生率每相差两个百分点扣0
4分;低分率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
以上五项分扣完为止
单科以平均分计算
第一名记10分,按名次递减1分
再以各校单科积分之和排序
(多班取班级单科平均积分)㈦奖励办法:1
对初考、中考第一名颁发优胜奖牌
初考分两组评价,即中学组、村小组
市表彰教育教学先进单位和个人均以此为据
三、组织纪律:㈠凡在考试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出现舞弊现象,一律按最低分记分,并全镇通报批评
㈡学生学籍归口问题以市教育局基教科及镇中心学校基教线核实为准
四、本方案解释权在镇中心学校
戴家场镇中心学校二0一五年九月戴家场镇中心学校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非毕业年级统考评价方案(讨论稿)一、评价目的: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实行教育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