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设备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规定10
1电气设备因异常运行或故障跳闸而进行的操作,均称为事故处理
运行信号分类:一般情况下运行信号可分为四类:a)事故信号:断路器事故跳闸,保护、自动装置动作;b)第一类告警信号:本站设备异常运行或故障;c)第二类告警信号:系统干扰,保护自动装置启动,参数越限;d)第三类告警信号:正常运行信号
2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a)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限制;b)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保证或恢复站用电源;c)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电网稳定运行;d)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和设备恢复送电;e)尽速使电网运行方式恢复正常
3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一般规定a)发生异常信号时运行值班人员应分清楚信号类别进行处理
b)设备发生第一类告警或事故跳闸后,当值值班长必须迅速向相关调度员报告如下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2
断路器跳闸情况3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包括:①何种保护,第几段动作跳闸②何种自动装置动作,何种保护动作,有什么信号③周波、电压、负荷变动情况4
有关事故的其他现象和情况c)第二、三类告警信号频繁发生或不能复归时,可能是设备故障的反映,应作为第一类告警信号处理
d)参数越限告警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调度,越限期间要加强监视,记录越限起止时间、最大越限值
4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
发生事故时,参加事故处理人员必须服从当值值班长统一指挥,不可混乱
处理事故时,当值值班长应留在主控室,指挥事故处理,并与调度保持联系;如有必要离开主控室应指定专人(值班员)负责电话联系
5事故发生在交接班期间,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直到事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方可继续交接班
在此期间接班人员应根据交班值班长的需要协助处理事故
6发生事故时,站长或技术员可以对当班值班长发布指示,但其指示不得与上级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