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2024年船舶及海工建造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及海工建造涂装作业,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船舶及海工建造涂装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船舶及海工建造涂装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包括涂装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作业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等内容。第三条涂装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涂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按照规程进行作业,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第四条涂装作业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涂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第五条涂装作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涂装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涂装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第六条涂装作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涂装作业设备的维修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消除因设备故障引起的安全隐患。第七条涂装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配置作业用具和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第八条涂装作业单位应当加强与其他作业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第2页共4页第二章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第九条作业人员应当经过合格的培训和考核后,持证上岗,具备相应的涂装技能和安全意识。第十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涂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按照作业流程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应当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等,确保人身安全。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发现安全隐患或生产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发生。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纪律和规定,不得因私利而损害公共利益,不得泄露商业秘密。第三章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第十五条涂装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隔离区域等,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第十六条作业现场应当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等灭火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第十七条作业现场应当设置通风设备,保持空气流通,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积聚,保护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第3页共4页第十八条作业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围栏、护栏等设施,防止作业人员失足或坠落,确保人身安全。第十九条作业现场应当清理杂物和油污,保持整洁,防止滑倒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第四章作业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第二十条涂装作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作业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消除安全隐患。第二十一条涂装作业单位应当制定设备维护计划,按时进行设备的检查和保养,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第二十二条涂装作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避免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二十三条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涂装作业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涂装作业单位整改。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涂装作业单位,监管部门可以给予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并可以吊销其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五条对于因涂装作业导致的事故,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第二十六条监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事故原因,追究责任,并对造成人员伤亡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第六章附则第4页共4页第二十七条涂装作业单位在建造船舶和海工工程涂装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保、安全、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续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