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1
[Date:2006-3-215:35:11|作者:land-mad]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社会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安全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以进行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计
供人们行走和使用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用助行器者的通行与使用要求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用途和目的,无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2
[Date:2006-3-215:37:39|作者:land-mad]道路与桥梁表城市道路与桥梁无障碍设计的范围道路类别设计部位城市道路·城市市区道路·城市广场·卫星城道路、广场·经济开发区道路·旅游景点道路等1人行道2人行横道3人行天桥、人行地道4公交车站5桥梁、隧道6立体交叉人行道路表人行道路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设施类别设计要求1缘石坡道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入口、广场入口、人行横道及桥梁、隧道、立体交叉等路口应设缘石坡道
2坡道与梯道城市主要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应设扶手
城市中心地区可设垂直升降梯取代轮椅坡道
3盲道1.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地道应设盲道
2.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及主要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
4人行横道1.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