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探讨基层信访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广大基层群众是社会的主体,弱势群体的突出代表,而信访作为保护其利益的一种行政途径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长期以来基层信访工作为基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生活做出了突出贡献
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利益分配格局的不断调整,各种矛盾在广大基层更快的积累和表现出来,基层信访工作压力逐年增大
加之基层群众法制意识的淡薄、基层信访制度不健全、基层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等诸多因素使得基层信访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日益突出
一、信访的立法定位不清晰,基层信访工作缺乏法律支持信访工作最根本的依据是宪法第41条
依据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但是由于具有实效性的宪法审查制度和权利救济途径暂时空缺,我国在实践中形成对基本权利的保障倾向于相对保障模式,《宪法》第41条所列举之权利的保障就主要依赖于行政救济手段,信访即是其中的一种制度设计
有关信访权利与信访制度最直接的规范依据,乃是国务院的《信访条例》
《信访条例》总则第一条中“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的表述,一方面明确了信访制度存在的民主特性,另一方面凸显了民意及民意表达的被动性
结合其后的具体细则可以看出,《信访条例》突出了信访制的社会减震器作用,侧重点落在了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上,这样就不可避免地简化了信访的功能与要求
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信访制这台减